依据《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注册管理,进口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由药监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进口二类
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进口ivd注册登记事项变更应附资料
1、注册人关于变更情况的声明
2、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3、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复印件
4、关于变更情况的申报资料要求
(1)注册人名称变更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境内注册人)和/或相应详细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应证明文件。
(2)注册人住所变更提交相应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应证明文件。
(3)代理人变更提交注册人出具的变更代理人声明;变更后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注册人出具的新代理人委托书、新代理人承诺书。
(4)代理人住所的变更提交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5、境外注册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新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证明文件(如有)。
6、境外注册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新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7、进口注册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
8、代理人承诺书
9、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10、符合性声明和符合标准的清单
11、注册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原文/英文资料公证件其中5、6项如无,需要提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