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亿娱乐

网站导航

24小时服务热线:19103801095

欢迎来到奇亿娱乐(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浙江省药监局对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的认可要求?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基础知识

来源:奇亿娱乐器械咨询  发布时间:2021-09-26  浏览: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请备注医疗器械注册咨询
业务咨询:19103801095(施先生,微信同)
市场合作:15577402464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在线客服
周一至周日8:00-22:00
QQ在线客服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的放开,越来越多的机构参与到医疗器械注册检验这个事项之中,由于机构自身的体系、制度及行事风格差异,报告也是各式各样。考虑到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最基本、最根本的是要得到药监主管部门的认可,因此,写个文章为大家介绍浙江省药监局对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的认可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机构资质要求.jpg

浙江省药监局对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的认可要求?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委托检验报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应符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明确〈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科外函〔2020〕746号)的规定。即:①检验报告应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②对于产品技术要求完全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验机构必须取得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资质认定,报告封面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章,并在报告备注中注明。③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或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的,应在检验报告书备注中对承检能力予以自我声明。

  技术审评可要求注册申请人提交“关于检验机构的评价意见”,以确认该检验机构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且承检范围能支持对该产品的检验。

  标签: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机构资质要求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奇亿娱乐(中国)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申报代理、临床合同(CRO)研究、产品研发、GMP质量辅导等方面的技术外包服务。